我国房地产法预售制度存在的问题__墨水学术,论文发表,发表论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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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多会越卖越低,特别是房子销售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更是如此。这也是开发商极力反对取消商品房预售的重要原因。
三、商品房预售行为的利与弊
商品房预售同样需要人们从他的利与弊两方面看待。
(一)商品房预售的利
(1)商品房预售的普遍性
自从94年,预售许可制度建立以来,其占有的商品房的销售比例已经达到了80%,甚至是90%以上。
(2)加速了建设资金的周转
由于我国城镇住房总量上的供不应求,加快建设、增加住房供应量是客观需要,其正是大大加速了建设资金的周转速度,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成本。
(3)房地产开发融资的重要手段
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的滞后,决定了融资手段的单一、缺乏。而商品房的预售却是给出了一条融资的好路子。成为了房地产开发融资的重要手段!
(4)销售价格低
目前预售价格都普遍低于现售价格,达到了10%-15%,这也是其受到群众爱戴的重要原因。
(二)商品房预售的弊
(1)消费者利益的不到有利的保障
由于预售行为与房屋的实际交接之间有一定的时间差,这就给了部分经销商弄虚作假、规划改变等留下了空子。消费者的利益得不到有利的保障。
(2)各种风险因素较高
商品房的预售决定了政府和银行的监管能力要高,预售制度中隐含的各种风险因素要降到最低。
许多业内人士强烈建议尽早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他们认为,商品房预售中存在几大风险,一是质量风险,在期房投诉中有关房屋的质量问题一直位居首位;二是计量风险,有些开发商有意改变建筑面积,不明示公摊面积;三是虚假宣传的风险,售楼时开发商的宣传总是把房子宣传的无与伦比,入住时才发现不兑现,事事不如意;四是规划变更风险,不少期房消费者反映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计划设计;五是定金风险,房屋预售开发商的定金可谓是五花八门,层出不穷;六是产权风险,产权是所购商品房重要的法律依据,但大量消费者投诉拿不到产权证;七是合同风险,消费者因为信息不对称,法律和消费知识缺乏,导致对合同不对等、不公平无法察觉的情况时有发生,致使其权益受到损害;八是延期交房风险等等。
四、商品房预售亟需风险共担机制
由于商品房预售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不是简单的保留和取消的问题!虽然现行的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在巨大风险,但如立即取消这一制度,短期内会造成房源减少,引起市场波动。专家建议,应逐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先建立起由开发商、银行和消费者三方承担的风险共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