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文翻译润色 论文质量预审评估 发表期刊推荐

与学术顾问沟通

工程结算中价差的分析与探讨__墨水学术,论文发表,发表论文,职称(2)

分类:财会论文范文 时间:关注:(1)

如果采取固定总价合同形式进行工程发包,价格上涨表现为投标人要独自承担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价格下降则表现为招标人需承担要支付比实际造价更多费用的风险。当材料价格跌涨风险较小,价差不大时这类合同尚可行,一旦材料价格价差很大,就会使两方中的一方受到很大损失,承担不公平的风险,不利于建筑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3.2施工单位利用价差牟取额外收益。
  由于建设工程的多样性及工程成本计价的复杂性,准确界定工程成本有一定的困难,承包商经常在招标活动中采用不平衡报价手段。
  所谓不平衡报价,就是投标单位在投标总报价确定不变的前提下,有意识地调整内部某些项目的单价或数量,以期既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承包商通过不平衡报价,使工程造价向对自己有利的方向调整,在结算时利用差价调整的机会牟取利润,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可能会产生价差的不平衡报价的方法有:对建设项目提供暂定价格的项目,如暂定价偏低,则工程量有意扩大,待以后价格提高后获取额外的差价,如暂定价偏高,则工程量缩小(仅指招标单位不提供工程量清单的总价招标)。在中高档装饰工程中,材料较贵,不同品牌、规格的材料价格悬殊,这一点尤其突出。
  承包商获得的这部分额外利润并非其依靠先进施工技术、管理方法所取得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利润,而是完全借助于报价技巧所获得的。承包商的“额外获利”,对业主而言则是“额外损失”,甚至是不可估量的损失,从客观公正的角度来说属于“不当得利”。
  3.3预算定额存在缺陷。
  目前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都是套用各省(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利用清单项目特征包含的预算定额中的定额子目来组合每个清单的价格,明显不符合市场变化的特点,即使会采用现行信息价换算定额价,但信息价不等同于市场价,用它来换算预算定额的材料价是一个误区。另外,由于新技术、新结构的不断出现,导致定额需要补充的项目和内容不断增多,在有些新材料和有特殊要求的半成品材料上。因为缺少调查和可靠的第一手数据资料,采用套预算定额计算材料费有可能与实际价格产生较大的偏差。
  3.4重复的材料认价,效率低下。
  在施工过程中,时常会在不同时段用到相同类型的材料。施工单位为了减少承担价差的不利风险,并不愿将所有可能用到的材料价格一次性进行认价,而是随着工程的进行逐步提出。当进行到该项工序,才对将要发生的材料提出材料认价单。而市场价格又不断变化,所以每次提出材料单的单价不同,认价也不同。这使建设单位的询价和核价工作变得重复繁杂。有些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认价时,会拖延或不签认对自己不太有利的价格,造成认价难度甚至有时还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由此,建设单位更多地承担了价格波动的风险。
  4、建议措施
  4.1采用合理的合同价格形式,科学地划分价格风险。
  业主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规定一些科学、方便的方法对未来可能出现的价差进行管理,明确划分各自承担的风险,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避免可能因此产生的不公平额外支付。
  对于规模小、技术不复杂、工期短的工程,如果设计完善、价格变化趋势不大,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对时间跨度较大工程的或者设计文件不完善,工程量不能固定的工程,一般多采用单价合同为主,总价合同为辅的合同形式;如价格变化趋势不清楚,双方在合同中应该规定价格调整范围以及价格调整计算公式,对价格风险的范围和幅度应允以明确约定,进行合理分摊。一般约定,投标人承担5%以内的价格材料风险,10%以内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此条款因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有效防止价格风险的不合理分摊。
  4.2防止不平衡报价产生价差风险。

在线填学术需求

查询与领取

墨水学术是一家专业从事国内国外期刊学术论文发表指导,著作出版的平台,提供文章翻译、文章润色、文章预审、期刊推荐、发表支持、书号申请、出书指导等评职称相关学术成果服务。是您评职称学术成果指导首选平台。

AllSet微信公众号
说明:1、微信扫码或搜AllSet学术并关注
2、学术期刊、学术问题可以解答
3、学术指导服务助力轻松完成学术成果
Copyright © 2013 www.moshuixueshu.com,网站地图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