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发表:浅析轨道交通影响房地产价值引起的几点思考__墨水学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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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税税金增加,政府可以从这些收入中划取一部分组成一个“资金池”。利用资金池的资金,政府可以增加对当前项目的投资比例,从而减少对特许经营者的补贴。在项目建成运营后,此项目带来的物业税税额的增值量同样流入“资金池”,为政府下一个拟建的项目做好筹资准备,这样就形成一个增值效益收集、使用的循环模式。
相对于当前的特许经济模式,基于物业税制度的新方案有以下优点:(1)物业税制度中的赋税对象是城市所有的房地产,包括新建物业和己有物业。新方案下,只要享受到交通设施的外部经济效益,业主所持的物业价值就会有所变化,那么他们所缴纳的物业税就会相应增加;(2)减少与特许经营商前期的谈判工作。在实施物业税制度后,收集增值效益可以借用对城市房地产价值定期的评估结果,而无须开展其它工作。除以上建议外,还要加强城市规划监管,明确城市规划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不能让追逐高利润的房地产开发活动冲击和破坏城市 URRT 系统沿线尤其是结点部位的整体布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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