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综合评分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济论文发表__墨水学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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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项目的施工招标,建设主管部门提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从而节约国家资源。
四、应对措施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是综合评分法都应该要充分重视资格预审这一环节,通过资格预审坚决把不符合要求、信誉不好的投标人挡在门外。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控制在一定的数量,过少不能形成充分竞争,过多则可能造成过度竞争,甚至于串标、围标,同时也增加了招标人和评委评标的工作量,目前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苏建招[2006]372号)的规定,施工招标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能少于9家,否则需要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重新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时要严格把关,标准一致,必要时,可到投标人的现场进行实地考查,了解投标人的真实情况,以防个别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借用资质征集等情况进行投标。
招标文件的编制要严谨,减少漏洞。招标文件中要明确招标范围,对拟分包项目要告知,以便明确配合费等有关费用;对乙供材料、设备要明确规格、型号、档次、技术标准等,对重要的材料可采取甲供的方式,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准确、完整;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形式,投标单位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价及措施项目费用等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报出人工费(单价)、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作为新增项目清单组价的依据。
根据目前南京市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可在开标前15日公布招标控制价,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该招标控制价,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可以防止投标人恶意哄抬价格,也可以为招标人提供工程造价的依据,对工程总造价进行控制。为了有效避免投标人恶意低价抢标,《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苏建招[2009]140号)中规定: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按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这一举措更好的防止了低价中标带来的不良影响,降低了招标人的顾虑与风险。
在评标过程中加强纪律,认真评审,对于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的评标可以从低往高评审,认真分析标书,仔细核对投标清单中有无漏项,有无个别子目明显不合理的现场发生,是否有意压低或不报工程施工中应有的费用;特别是措施费等可竞争费是否过低,还有的投标人在报优惠时将甲供材、规费等不可竞争费用也包括在内了,这都是不合理的报价。对于有问题的项目,评委可查验有关证明材料或对投标单位进行质询。
建立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健全招标投标失信惩戒机制,规范招标人、投标人的行为;通过公开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加强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扩大社会监督,促进企业自律;做好企业不良行为台帐,并定期进行通报;建立施工单位项经理基础台帐,以督促项目经理遵守招投标及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对于违规进行投标的单位给予严惩,并限制其在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再进行投标。
综合评分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作为目前比较常用的2种评标办法都可以使用,笔者认为这2种方法有优点也有缺点,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报名的投标单位的情况,合理选择一种评标办法,从而选择一家实力强、信誉好的单位,在保证工程质量及工期的前提下,节约工程造价。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开展调研工作,研究实际工作中发生的有关问题,加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行为;作为建设单位应加强业务知识与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选择一家中意的中标单位;作为施工单位应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和人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合理中标。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