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监理多个方面问题及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案的探讨__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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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级承包、分包;监理合同;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上岗证(资料签名是否与现场人员相符);监理规划;监理细则;见证取样;旁站记录;平行检验;质量评估报告等。
由于建设监理企业是依据与业主签订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内容,代表业主对工程进行质量、投资、进度全方位的控制和管理,从监理工程质量角度上讲是进行微观管理,对工程的每一个工序操作质量采取跟踪旁站监理方式,并逐项进行质量检查验收,不符合质量标准可以拒绝签证计量支付凭证,协助业主按合同执行奖罚赔款等,通过组织协调等手段依法进行质量管理。
c.首先要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符合规定、专业人员配套齐全的项目监理班子,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编制有指导性的监理规划,以及有可操作性的监理实施细则。要严格按监理规范的要求,针对工程的特点,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原则进行编制。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严格把关是保证工程实体的质量的重要措施。监理要对原材料把关,首先要知道各种原材料的合格标准,进场后的检验、试验要求。监理单位建筑材料见证送检人员要有送检证书,执行材料、设备见证检验和验收制度。需注意的是检验的原材料,必须试验合格后,监理才能签署同意使用的意见。由于工程施工的不可逆转性,监理要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实施全面控制,旁站制度是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一个重要手段。
d.根据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在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中需旁站的部位、旁站人员的职责,因此,质量监督管理在此过程中可以适当减少控制点面,由全面控制改为重点控制,对于容易出质量问题的部位和专项工程可以重点抽查,深度控制,从而更好地将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在此过程中,按照质量监督计划,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现场实地监督抽查,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监理单位在此过程中应积极配合质量监督部门的抽测,由于监理企业在质量上已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很大程度上发挥了监理单位的技术控制作用,既保证了工程质量,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质量监督机构技术力量或人员不足的矛盾。
结语:
本文综上所述,保证工程质量是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理企业的共同目标。建设监理企业应充分发挥自身的质量控制职能,与质量监督机构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形成合力,使工程的质量目标得以实现,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达到对社会负责和对业主投资人负责的有效统一,为未来建筑业做出巨大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