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发表:浅析我国铁路工程合理造价对策__墨水学术,论文发表,发(3)
分类:特许经营论文范文 时间:关注:(1)
实体性消耗和施工措施性消耗相分离”。主要材料的消耗量,宜与周转性材料、机具等施工手段和措施性消耗量相分离。对于施工措施性消耗,在同一工程中因不同地点、不同时间、不同施工方法差异是很大的,是竞争中最活跃的部分,因此,宜由企业视具体情况自行选择;并可对那些价格变化不大、用量小、对工程造价变化不敏感的材料,实行“量”、“价”结合,以某基准年价格为计价依据,编成基价。使用时,按造价管理部门统一发布的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3)应适时更新铁路工程计价定额体系,重新测定实体工程的人工和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分析由新技术、新工法的应用而投入的新型设备的台班消耗,因为社会的劳动生产率是随文化知识、机械配置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高的,因此编制时应当以最近时期的实际生产率为依据。
4)应鼓励施工企业建立企业定额,突出铁路行业的统一定额的指导性,鼓励各承包商发展自己的企业定额,要作到这一点,需要改变标底评标模式,鼓励承包商按企业定额确定的个别成本报价,采取合理低价中标的模式。
3.4建立铁路建设工程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
1)应加强政府对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职能。铁道部是政府部门,是铁路基本建设的投资主体,同时又是建筑市场主体成员。作为政府部门,要对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规范化和法制化,必须大力整顿市场秩序,建立有效的市场监督机构,同时加快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为规范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提供法律保证。铁路建设主管部门要按《价格法》的规定,取消对铁路建设工程的定价,还定价权于市场,这是建立新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
2)应发展造价管理中介服务体系。可在铁路工程系统内发展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中介机构作为政府的补充助手作用,发挥其作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媒介与桥梁作用,使投资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真正有人负责。建设单位应该抛弃长期以来形成的“大而全”,每个建设单位都要拥有自己的预算造价班子的习惯,转变为委托或聘请社会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充当投资者的顾问、代理人。
3)加强信息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够及时、准确地捕捉建筑市场价格信息是业主和承包商保持竞争优势和取得盈利的关键。目前一些相关网站己经开通,相信对我国铁路建设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具有很大的促进。
参考文献:
[1]康磊.铁路建设项目前期造价确定与控制研究[D].2008.
[2]周祁.工程造价咨询在铁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作用[J].山西建筑,2010,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