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在招标中的造价控制与措施__墨水学术,论文发表,发表论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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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工程项目可采用可调价格合同,避免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变化太大时,给承、发包双方带来经济风险。在招标文件中应对价格调整的办法做出明确规定。主要包括调整的依据(具体的材料价格或物价指数等)、基期的规定(一般按投标截止时间)、调整的条件(工程实施期与基期指数的比值超过一定比例,如5%)、调整的范围(仅调整主要设备、材料及人工单价)。
成本加酬金合同一般应用于工程量较小、工期要求紧、设计图纸不完善的情况下,显然这种形式的合同在签订时各种条件还不是特别明确,对发包人控制工程造价肯定是较为不利的。一般适用于工程抢险等特殊情况,正常的工程招标一般不采用这种合同形式。
5进度款支付与控制
进度款的支付条件也应在招标文件主要合同条件中予以明确,便于投标人估算其工程财务成本,避免合同签订时的意见不一致或工程实施中付款进度上的纠纷,有时进度款的支付问题将直接影响到工程进度和质量,从而影响到工程造价。
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的控制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越来越重要,由于施工企业的财务状况普遍不是很好,有些甚至很恶劣,在取得工程款项时企业很容易将该款项用于支付公司总部管理人员或退休人员工资,或用于支付其它工程的欠款,造成本工程现场项目部无款可付,影响工程进度,给工程各方带来很不利的影响。目前,防止预付款和进度款被挪用的常用办法是规定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开户,专款专用。这一点也可以在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件要求中予以明确。
6报价文件的评审与澄清
投标报价文件的评审与澄清是评标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未受到足够的重视。招标报价文件的评审与澄清是指在对投标人所报总价进行比较、分析的同时,对其报价范围是否与招标范围一致、投标报价是否会低于投标人成本、所用工程材料的品质是否能满足工程要求等进行评审,若发现有漏项、多项、投标报价低于市场平均水平或材料品质不清的情况,立即要求投标人给予澄清、承诺,作为招标人定标的依据之一,避免今后产生矛盾,造成发包人处于被动的境地,从而不利于工程造价的控制。
对于报价范围与招标范围严重不一致、投标报价低于投标人企业成本、所用工程材料的品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有严重漏项、多项的情况,投标人的澄清会对其它投标人产生不公平实质性影响时,该投标文件应判定为废标。
7最高限价的应用
工程招标中的最高限价通常运用于设计及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项目招标中。例如,一般装饰工程的招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每平方米造价不得高于某一金额,评标主要比较各投标人的方案设计、材料、工人选用等方面,使评标更简单化,造价也控制在自己的预算之内。
近来一些施工招标也开始采用这种方法,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种情况:(1)一旦工程造价超过招标人的预算后,招标人将无力增加投资的工程;(2)目前招投标市场上存在围标、哄抬报价的现象,招标人为防止这种现象发生而采取的不得已的办法。
8.结语
总之,在工程招标阶段,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采用适当的方法和措施在招标条件中给予明确的描述和规定,通过招投标,形成承发包合同,能够极大地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必要的纠纷,进而为控制造价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