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小型水库工程建设质量常见问题及控制管理_论文发表__58期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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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是否有一个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没有肯定答复,不签发开工令。在这个问题上不能马虎,也不能代庖。监理工程师的职能是指导、监督和检查。“指导”是向承包商提出应如何去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监督”是在实施过程中考查其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制止一切违规行为“;检查”是对运行结果进行考核,包括各工序、阶段的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如果让监理去代替施工技术员、质检员不仅是力不从心而且责任不清。代替的结果必然使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弱化,甚至逐步放弃,从而使整个质量体系处于混乱状态。
(3)监理要在每个环节上实施监控。不能把控制点仅仅设到验收这最后一关,而是要每个工序,每个环节实施控制。首先检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员、质检员、值班工程师是否在岗?施工记录是否真实、完整?质量保证机构是否正常运转?监理部一定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达到每个环节都有监控。
(4)严禁转包主体工程不能分包对分包资质要严加审查,不允许多次分包。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通常只针对施工企业法人,对施工项目部的资质很少进行复核。施工项目部是独立性很强的经济、技术实体,是对质量起保证作用的关键所在。一旦转包或多次分包,从合同法来讲是企业法人负责,而在实际运作中,是无人负责。
(5)监理部的责、权、利要均衡。按照国际惯例监理工程师应当是责任重、权利大、利益高,监理费用一般略高于同一工程的设计费比率。并且要求监理人员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并且吃苦耐劳、廉洁奉公。但是,目前的中小型水利工程的监理,实际上是一种契约劳务。费用不是按工程费用的比率计算,而是按劳务费的计算方法或较低的工程费用的比率确定,责任是非常扩大化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一切责任,但是权利却集中在业主手上。
(6)正确处理业主、监理、施工三方的关系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在建设管理中执行业主制、监理制和招投标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三方都有一个观念转变的过程,各自找准自己的位置是最重要的。“对号入座、进入角度”之后,三方的关系就易于处理好。不是上下级和对立关系,而是合同双方平等互利关系,是社会主义企业之间互助协作的关系。
业主和监理虽然是管理工作的主动方,但是必须认清:施工单位是建设的主体,质量控制的好坏,主要取决于施工企业。分工虽然不同,但都在各自岗位上共同对国家负责。同时,与地方政府各部门关系是否正常,是关系到工程施工是否有个良好环境的大事。供水、供电、征地、移民,以及砂石料场等,无不对质量的稳定产生很大的影响。
质量控制是监理工程师的首要任务。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是在工作中建立起来的,也是在业主和施工单位支持下树立起来的。没有独立性、公正性与公平性,哪有威信可言?独立性是业主赋予的,公平与公正性则需要施工单位支持和信任并且予以承认。
(7)重视监理工作,抓好监理队伍的建设。我国目前小型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有多种多样的形式;有业主自己组织、招聘精兵强将组建监理部;也有按正规途径招投标选择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责任重大,首先要求监理人员有敬业精神、精通业务、清廉公正。但是一个监理单位不仅仅是一个劳务集体,也是一个技术密集型的企业。作为一个经济集体、除了组织建设之外,还必须要有一定的投入,在软件和硬件方面都要有一定积累,这样才能在知识经验时代占有一席之地。
4结语
在理论上,质量、进度、投资是等同的,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同阶段必然有不同侧重。实践证明,任何情况下,以质量为中心的三大控制是正确的运作方法,好的质量是施工中做出来的,而不是事后检查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