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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分析-建筑设计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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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分析

陈俭

摘要:当前我国建设施工管理体制是“国家监督、行业管理、企业负责、职工遵章守纪”。要做好施工安全工作“行业管理”管什么、如何管, 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前, 各地对施工安全的监督以实物监督为主,《条例》出台后, 将建设单位作为龙头, 把过去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为主, 变成了对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要变“实物监督为行为监督”。如何实现“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的转变, 行业管理管得好就是要让企业真正负起责任来。对于这个问题, 我们都在探索。

关键词: 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施工 监督

一、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内容

安全管理管什么? 如何管? 实践证明, 要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要实现“政府监督与引导、企业实施与保障、员工权益与自律、社会监督与参与、中介扶持与服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仅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安全管理的核心是: 按照《条例》的要求, 检查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条例》的情况, 通过“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的转变, 把施工现场安全评价与日常管理水平挂钩, 把安全生产水平与市场信誉挂钩, 加大处理伤亡事故的成本, 让企业真正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来。

二、有所为有所不为

有人讲“安全是尊严”, 施工企业应该“以人为本”关爱职工。作为管理部门就应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管理, 维护好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和秩序; 至于施工安全, 按照管理体系由企业负责; 监督单位履行自己的理责任, 既不越位, 又不错位, 不能像 保姆一样代替企业做本应该由“企业负责”的工作, 事实上也做不好。企业应该严格执行安全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 关爱职工、关注生命, 切实地负起安全管理责任来,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履职到位, 事半功倍地抓好安全工作。

去年我曾随建设部建设施工安全考察团去加拿大学习。加拿大政府管施工安全的工作人员铁面无私, 检查中发现问题处理严厉, 企业都能依法办事。政府管理安全的部分职能交给各种协会, 如工人的教育, 建筑方面全部交由如砖工、电工、架工等协会来培训, 合格后持证上岗, 企业用工都由协会推荐。

我们建筑施工为什么事故高发, 一个重要原因是工人素质低,“无知者无畏”, 不知道危险就最容易违章作业造成事故。我们的管理部门也认识到这个问题, 强调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但体制上没有加拿大科学, 在实施上, 项目应付公司、公司应付主管部门, 工人的教育流于形式。由于工人本身持证种类不齐, 有的甚至无证上岗, 再加上三级教育应付过关, 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事故高发。作为管理部门就应该对症下药狠抓工人的教育, 让教育落到实处。比如采取现场提问等形式对工人的教育情况进行检查, 而不是单看项目的安全教育资料。

在对现场的检查中, 我们过去对照JGJ59- 99标准进行检查, 对存在的问题仅和项目交换意见, 提出整改要求, 但企业往往整改不力, 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 管理部门成了“头痛医头”, 企业的施工安全工作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安全生产成了行业管理部门的事, 而不是“安全生产企业负责”制。

安全工作要搞好, 企业必须做到认识到位、机构人员到位、资金到位。作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其现场安全检查主要还是查机构、查人员、查资金、查工人的安全教育、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等。因此在每次现场检查之前, 项目经理都应该首先对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护设施、设备在自查的基础上, 接受监督机构的抽查, 不能以监督机构的检查代替项目的自查。监督机构应从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来反查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利用不良行为扣分、经济处罚、业绩评价等手段来促使企业对安全负责, 达到实现安全的目的。

三、查监理, 构筑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按照《条例》要求, 监理要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 如施工企业未做整改的要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作中我曾遇到有监理报告“一基坑开挖工程距原有建筑物仅50cm,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按方案施工, 要抢工期乱开挖”, 我立即与监督人员一起到现场处理好了这一问题, 消除了事故隐患。好的监理就是要真正起到安全管理的一道防线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一部分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 对施工安全却放任自流, 自身不熟悉安全的标准规范, 仅仅对方案进行了审批, 审批后施工企业按方案施工与否检查督促少, 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 施工单位不行动也不向有关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无人过问。作为安全监督机构在检查中一定要按《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是否履职到位, 对没有履职的监理应进行严肃处理, 使监理做到懂安全又管安全, 构筑起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四、抓龙头,“纲举目张”

建设单位由于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安全好与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费用不到位, 导致企业无安全经费; 还有的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 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 引发了事故。建设单位如果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 加强管理, 首先可以从施工队伍的选择开始, 选择好的企业, 选择重视安全生产的项目经理,可以通过经济手段来促使施工企业抓好安全; 可以选择安全管理做得好的监理单位承担现场监理工作等等。我曾到一个施工现场检查, 四家施工企业都积极争创安全标准化施工现场, 一问才发现是建设单位作了这方面的要求。建设单位作了要求, 施

工单位就做得好。反之,“你松一尺, 他松一丈”, 许多建设单位重视工程质量, 对施工安全不太重视,施工企业安全就搞不好。

另外, 各地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 约束力不足, 建设单位就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 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转嫁到施工单位头上, 从而规避或减小了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作为安监机构要认真检查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 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我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 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 同时, 也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 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 形成由“龙头”牵头抓安全的好局面。

五、抓现场, 切实地让“企业负责”。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核心是企业负责, 企业如何负责应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照工地进行检查。作为管理部门应该检查6个方面的内容: ①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落实,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制定、落实,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演练,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制定、执行,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制定执行, 作业人员及新进场、转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如何。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⑤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 是否存在无证施工、分包单位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是否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⑥安全防护用具配备及使用情况; 建筑起重机机械设备安拆方案制定和实施、安拆人员资格等情况; 安全防护情况( 包括整体提升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吊篮、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基坑与土方支护等) ; 施工临时用电及施工机具的安全使用情况( 包括三级配电两极保护、漏电保护器、电锯、电刨、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卷扬机、搅拌机等) ; 施工用钢管、扣件是否具有检验证明; 承重支撑架体系的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生活区及办公区设施使用情况( 包括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办公室等设施) 以及使用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

总结检查情况, 应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进行严肃处理, 发挥新闻监督的作用, 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 切实让“企业负责”。

六、“功夫在诗外”, 建立从业人员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为行业管理要管好安全, 应该跳出施工现场, 维护好施工安全管理的秩序。在监督中安监机构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要求停工整改, 但对于一些管理体制长期落后的企业, 可能出现的问题是“屡停屡犯”, 今天按安监机构的要求整改完毕,过不了几天, 同样的问题又再次出现。事实上, 目前的确存在为数不少的企业或个人, 对安全管理工作极不重视, 其安全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对于这样的企业和个人, 仅靠安监机构的工作,再努力也不一定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因为安全生产是动态的, 安监员不可能天天蹲在同一个工地, 更不可能对工地所有的工作面、隐患点进行监督。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就必须建立和真正实施对企业和执业人员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该机制的有效运行, 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执业人员清除出建筑市场。目前, 由于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完善, 存在一些只输出资质不进行管理的企业和执业人员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理。要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真正得到保障, 就必须“保护先进, 淘汰落后”, 对于长期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和执业人员, 就要让他们退出建筑市场。只有真正建立这种准入和退出的机制, 才能使机制健全、管理先进的企业得到发展, 安全生产才能走向正确的方向, 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才做到了“到位而不越位”。

八、管理、引导中介机构, 为施工企业服务。

安全生产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从事中介服务工作, 当前中介机构处于成长阶段, 安监机构要借鉴国外和其他行业经验, 培育发展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建筑行业实际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 使之更好地为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咨询、技术培训、危险源评估等服务, 推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同时, 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降低服务质量、恶性竞争的现象。这也给安监机构带来了新的课题, 在培育中介机构的同时,如何进行规范、引导, 让他们真正为企业提供好中介服务工作, 这也是安监机构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七、抓源头, 建立新的培训体制。

由于建筑施工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 民工素质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再加上建筑工人流动性强的特点, 许多企业不愿投入培训经费, 事故发生时才用“防不胜防”来搪塞。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措施不到位, 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不深入。要从根本上改变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扭转施工事故多发的局面, 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从源头上抓好安全培训工作。目前, 国家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虽有一些统一的要求, 但安全培训的效果还不明显。

要改变这种局面, 建议学习加拿大的管理体制, 对目前的安全培训体系进行改革, 用3~5年的时间逐步实现“中介教育培训, 政府考核发证, 协会劳务推介, 企业用工投保”的“安全培训—劳务输出—意外伤害保险”一体化管理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把安全培训的职能交给建筑协会, 协会按照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统一要求进行培训, 从业人员通过政府组织的考试合格、取得培训上岗证后, 加入各建筑专业协会, 企业用工由各专业协会推荐。企业在雇工的同时, 强制性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并从保险中提取部分经费交由各专业协会进行培训。这样一来, 政府严把了考试关, 民工的教育成为货真价实, 培训的经费也得到解决, 协会的作用也得到了充分发挥, 最后形成了企业出钱培训, 企业自身受益的多赢的局面。

九、练“内功”, 建立学习型的安监机构。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新兴的系统管理科学, 要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 最重要的还是人才。安监队伍自身建设尤为重要, 需要一批既懂管理又懂技术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他们既是管理的行家里手, 又必须熟悉土建、电气、机械、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目前, 许多安监机构人员严重不足, 人员知识结构配置不合理, 人员自身的管理和业务水平, 与安监工作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

解决以上问题需要加大对安监机构的投入, 根据安全监督工作实际需要制定经费、人员编制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另外, 安监机构应通过引进人才的使队伍的专业配置合理, 通过不断地培训与学习,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提高管理水平, 来实现安监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的提高, 为做好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系统工作, 系统中要做的工作比较多, 系统的问题亦需要逐一来解决, 我们坚信有政府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指导, 我们一定会开创关爱人、尊重人, 良好的安全生产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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