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__墨水学术,论文发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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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合同估价50万元招投标标准。还有一些建设单位招标活动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也比较普遍,如在投标单位数量不够的情况下未重新组织招标,直接与中标单位进行倾斜性谈判,容易产生一些舞弊行为。
(四)合同及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首先是部分项目合同(协议)签订不严谨,合同条款漏洞较多,对许多可能发生的情况未作充分的估计,甚至在合同的条款之间、不同的合同文件之间规定出现相互矛盾或不相一致,容易给建设和施工方造成经济纠纷。其次是部分监理单位派到现场的监理人员经常不到位,同时业务素质也存在参差不齐,经常出现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理到位不到点的情况,导致工程监理的作用发挥不大。最后是现在的项目都成立相关指挥部负责组织建设,而指挥部是一个临时组建的机构,人员的配备都是各单位临时抽调来的,具有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比较缺乏。有的施工单位正是利用了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预结算知识了解甚少的管理漏洞,采用高套定额,重复计算工程量,取费标准就高不就低,设计变更减少不做调整,编制虚假结算等手段,高估冒算工程造价,致使建设资金损失。
(五)工程财务管理方面
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能实行建设资金专户管理、独立核算,同时存在工程财务核算制度不健全,支付工程款审核把关不严格。如:多头开户、工程财务与单位财务混为一体、违规使用现金大额支付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无正规发票、未按合同(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未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白条入账、记账凭证附件不全等问题。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急功近利,为追求业绩想让项目尽快上马,争取有关职能部门尽早立项,对项目的可行性缺乏足够的调查和研究,对项目功能定位缺乏准确的认识,未能根据自身的投资实力以及地区实际情况,使项目可行性报告的编制流于形式。政府职能部门未能有效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和严格的审查。
(二)是部分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文本深度不够,建设单位也未能提供详细的项目资料供设计单位参考,同时设计单位概算人员与建设单位缺乏有效的沟通,使概算人员在编制概算时对项目的专业设施细节不甚了解,以及部分概算人员责任心或是业务能力不够,导致项目概算漏算较多。建设单位为追求“标杆”、“形象”工程,想方设法争取项目和资金,互相攀比,规模能大则大,标准能高则高,“三超”问题比较普遍,同时存在法不责众的心理。
(三)是部分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缺乏正确认识和学习,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和风险防范意识淡薄,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招投标程序。监理单位基本上都是民营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存在一套班子多个牌子的情况,导致派至现场的监理人员达不到要求,同时有的监理单位与业主存在“联姻”关系,等同于建设单位的“工程部”。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及处罚力度不够,造成问题屡查屡犯。
(四)是建设单位缺乏工程管理专业人才,工程管理能力严重不适应项目建设发展的需要。工程建设工作相对复杂,法规政策性强、涉及领域广,在工程开工前临时抽调的工程管理和财务人员对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缺乏工程技术、工程建设的专业知识和财务管理经验,难以做到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在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过程中,一旦考虑不周、操作不当就会陷入被动,就不利于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甚至造成工程的严重损失。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建议
(一)要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和控制。一是建设单位要认真充分做好项目前调研工作,根据客观因素和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