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共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土地流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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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并不能缩小城乡差距,即便农业的规模效益成果显著,也不可能极大提高农村人均收入。
失地农民必将前往城镇,必须能够使其在城镇获得就业保障、享受各种权利。否则,在农村放弃耕种、在城市无法就业的农民前景堪舆,给社会安定埋下巨大的隐患。
所以,农村土地流转还必须有户籍制度改革予以配套。
三、 对土地流转政策实行的前景展望
土地流转的好处显而易见,从部分省市已施行的情况来看,成效积极。但是土地流转伴随的问题也异常尖锐,流出土地的农民如何安置?
显然,只能靠城镇吸纳,因此城镇吸纳农村人口的能力成为土地流转程度的关键影响因素。也就是说,土地流转率能否迅速上升,最终还是依赖城镇可吸纳农村劳动力的多少。
就当前国家和国际形势来看,国内投资环境恶化,以广东东莞为典型,年初破产失业潮就开始席卷制造业;而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延续,国外消费能力持续衰退,外向型企业必将进一步大批破产,内向型企业受到牵连,在此等背景之下,土地流转似乎略显生不逢时。
因为,当务之急不是加速土地流转,而是在农村留住农民,出台相应的政策稳定农民,使目前失业需要回家的农民工在农村能够找到出路。
同时期待2009年,国家度过难关,制造业复苏之时,土地流转能够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突破口。
参考文献
李成贵.土地流转势在必行[J]. 时事报告,2007,(09).
韩瑞云.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问题及建议[J].经济论坛,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