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职称论文:新时期的全纳学校设计初探__墨水学术,论文发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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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弱势群体越来越多的关注,特殊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一方面是特殊教育学科自身的发展,另一方面是随着教育的改制而带来的硬件发展。全纳学校即是新的教育模式下的新的建筑形式,本文主要简单介绍了全纳学校的来源及全纳学校的设计七原则。
关键词:残疾学生;全纳学校;建筑设计
我国是世界上残疾儿童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新中国建立后,特别是上个世纪90年代后,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1990年的《残疾人保障法》,1994年的《残疾人教育条例》等,特殊教育开始受到重视,使得我国的特殊教育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
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到2006年4月1日零时,我国共有6—14岁学龄残疾儿童246万人,占全部残疾人口的2.96%。其中视力残疾儿童13万人,听力残疾儿童11万人,言语残疾儿童17万人,肢体残疾儿童48万人,智力残疾儿童76万人,精神残疾儿童6万人,多重残疾儿童75万人。重视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进步的体现,是衡量一个国家与社会的政治、教育、文化、经济、科技、卫生保健、社会保障、福利等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国家及其文明程度的窗口。
一、什么是全纳教育
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召开的“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上,第一次提出了“全纳教育”的思想。全纳教育的思想认为每个儿童都有其特殊的个性、兴趣、能力和需求,并且每个儿童都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学校应全面接纳有各种需求的所有学生,消除歧视。
从历史上看,人们对待智力残疾儿童的态度分为四个阶段。纪元前,在第一阶段,智力残疾的儿童往往处于受歧视和受虐待的地位;第二阶段,在基督教的教义广为传布的时代,智力残疾的儿童受到了同情和保护;第三阶段,在18世纪和19世纪建立了许多收容所,向智力残疾的儿童提供了康复和教育的场所,但是往往是与社会隔离的;现在,西方许多国家已经进入了第四阶段,让智力残疾的儿童和普通儿童一样能够参与到社会生活中来,让他们回归主流,能够融入社会。
所谓的第四阶段,既是“全纳教育”推行的阶段,它是在特殊教育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是它不等同于特殊教育,特殊教育主张将学生隔离起来,而“全纳教育”则主张打破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之间的界限,平等的对待残疾儿童和健全儿童,为残疾儿童创造受限最小的环境,并且能在正常的社会环境中生活、学习和社交。
二、什么是全纳学校
美国全纳教育学者苏珊•斯坦贝克(SusanStainback)和威廉•斯坦贝克(William Stainback)夫妇(1990)曾经指出:“全纳学校是一个每个学生都有归属感、每个学生都被接受认可、每个学生的教育需要都被了解而且都能尽可能得到满足的地方。在教育过程中,学校集体中的每个人都在为别人提供支持并且也能得到别人的支持。”他们给出的全纳学校的这个定义首先强调了“情感氛围”,即学校这个集体以及集体中的成员用什么态度对待有学习和参与障碍的儿童。它反映出“全纳教育”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态度,是学校及其成员在一种价值观念的驱使下做出的一系列充满关爱的决策和行动。
美国另外两位全纳教育学者皮尔波因特和福雷斯特(Pearpoint and Forest,1992),则把支撑全纳学校的价值观念简称为ABCs和3Rs。A指的是“接受、认可、承认”(Acceptance),B指的是“属于、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