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发表: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招投标制度的改革__墨水学术,论文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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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全国正式推广的背景下,规范化的招投标对建筑市场的健康、良好的运行非常必要。并结合建筑业的改革趋势,提出了建筑市场实际的规范化招投标运作方法,重点从工程量清单计价,详细探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理论、运作模式、存在问题及目前广为业内人士关注的基于清单计价的评标方法。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运作的重要支持环境条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为了进一步形成管理规范、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充分体现出施工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设部对原有的招投标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由原来的定额计价模式改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以下简称清单计价),实现了逐步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体制,使工程造价改革进入了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定价的新阶段。
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是中国加入WTO后在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方面,采取的一项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措施。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更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价值规律,摆脱了“政府定价、量价合一”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因为该方式有利于促使施工单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改进生产方式,提高生产力,减少建筑产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从而达到降低工程成本,提高自身市场竞争能力的目的。在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的同时,因为淡化了“标底”的作用,仅设立 “拦标价”,采取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客观上减少了业主投资。资讯目前,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的应用在我国还处于试行阶段,因为没有非常成熟的管理经验,所以在实行过程中,需要小心谨慎,不断探索和完善。
综上所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适应国际国内建筑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它对招标找标机制的完善和发展,建立有序的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都将起到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二章 传统定额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并按照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传统定额模式有本质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计价依据的属性及特点不同
在传统定额模式中,国家是计价的主体,是以法定的形式进行工程造价管理的,而与价格行为密切相关的建筑市场主体-发包人和承包人,却没有决策权和定价权。建筑产品价格普遍采用"量价含一"的静态管理模式,即通过工程预算定额确定建筑产品价格。而定额是指在正常施工生产条件下,完成一定计量单位产品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资金消耗的规定额度,尽管消耗量标准是依据施工规范、典型工程设计、社会平均水平等方面因素制定的,但最大的弊端是政府相关部门对各种价格、管理费及利润率的确定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及企业体制改革的发展相脱节。我国虽有统一的国家基础定额,但具体的预算定额由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制定,使地区与地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地区与部门之间产生管理口径不统一;计价行为不规范;难以相互沟通的局面。市场竞争机制受到了制约,更难与国际通用规则相衔接,制约了对外开放和国际工程承包的开展。这种计价模式既不能及时反映市场价格的变化,更不能反映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影响了发包人投资的积极性,剥夺了承包人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国家在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统一的计量单位、统一的项目编码的原则下,编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作为强制性标准在全国统一实施,但不是计价的主体,在具体的计价过程中,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统一的计价规范为投标人提供工程实物量清单